中办国办发布价格治理机制意见,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AI导读:
中办、国办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旨在深化价格改革,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与宏观经济治理水平。意见提出“四个机制”与“一个基础”重点任务,构建高水平价格治理机制,促进经济向上向好发展,让民生更加幸福。
广州日报评论员张冬梅
价格运行与经济发展紧密相连,深刻影响百姓民生。近日,中办、国办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简称《意见》),并于4月2日正式公布,为深化价格改革和完善价格治理机制提供了明确指引。(4月2日新华社)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价格是资源配置效率的“指挥棒”。无论是日常生活中的交易买卖,还是市场的有序竞争与高效运作,都与价格的科学与公平性息息相关。特别是在高质量发展阶段,聚焦于国家大事与民生关切,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与宏观经济治理水平,完善价格治理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近年来,我国价格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97.5%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由市场决定,CPI年均涨幅稳定在1.6%左右,政府定价机制日益科学规范,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然而,在能源、公共服务等领域,价格形成、调控与监管等环节仍存在挑战,影响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与企业和民众的切身体验。
为此,《意见》紧贴时代脉搏与市场需求,提出了“四个机制”与“一个基础”的重点任务,旨在构建高水平价格治理机制。这包括健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创新价格引导机制、完善价格调控机制、优化价格监管机制,并强化价格治理基础能力建设。
高水平价格治理的首要特征是市场有效性。专家指出,《意见》中的“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等要求,将引导企业向创新、绿色、高质量发展转型。同时,深化价格市场化改革,如推进电力市场建设、放开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价格等措施,将进一步释放市场机制活力。
在市场经济中,放开价格并不意味着放任自流。特别是在公用事业、公共服务等领域,政府需适度调控,确保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例如,对重要民生商品、大宗商品及养老、医疗等服务价格进行调控,以减轻消费者和经营主体的负担。
科学监管是市场经济法治化的体现。透明、可预期的市场价格监管是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市场预期、增强经营主体信心的重要保障。因此,必须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线上线下、现货期货联动监管,确保市场环境更加优化。
打好价格治理组合拳,将促进要素资源高效顺畅流动,推动经济向上向好发展,让民生更加幸福。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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