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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旨在放开竞争条件下的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价格,推进重要商品现货、期货市场建设,夯实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价格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未来将通过健全四大机制,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解决民生价格问题。

4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放开竞争条件下的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价格,推进重要商品现货、期货市场建设,夯实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此举旨在优化期货品种上市、交易、监管规则。

价格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效率的“牛鼻子”。自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来,价格改革取得显著成效。97.5%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由市场形成,全社会资源配置得到优化,市场活力被有效激发。近十年来,全国CPI年均涨幅保持在1.6%左右,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新时代新征程下,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及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都对完善价格治理机制提出了新要求。为此,《意见》明确了未来价格工作的方向,并部署了健全促进资源高效配置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创新服务重点领域发展和安全的价格引导机制、完善促进物价保持合理水平的价格调控机制及优化透明可预期的市场价格监管机制等重点任务。

《意见》聚焦农业、能源、公用事业、公共服务及公共数据五大领域,发挥价格引导作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解决民生价格问题。例如,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健全天然气发电、储能等调节性资源价格机制,明确政府投入和使用者付费的边界,健全公用事业价格机制,以及创新公共数据价格政策等。

在完善价格调控机制方面,《意见》旨在促进物价保持合理水平,兼顾价格总水平和重要商品价格。这包括加强价格总水平调控、夯实重要商品价格稳定基础及强化重要商品价格调控。通过加强宏观政策协同、优化产供储销全链条、加大储备调节力度等措施,引导价格平稳运行,并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强化价格治理基础能力建设,加快修订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完善政府定价、价格调控、价格监督检查等规章制度,以适应价格治理需要。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加强部门协同、强化上下联动、稳妥有序推进,确保改革举措尽快落地见效。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