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联合启动第二批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
AI导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启动第二批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旨在通过“点线面”结合方式组织示范项目,加快数字技术、绿色技术及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深入实施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和大规模设备更新工程”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以下简称两部门)决定联合开展第二批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以下是相关工作的具体安排。
一、支持内容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支持城市采用“点线面”结合的方式组织示范项目,加快数字技术、绿色技术以及创新产品的推广应用,推动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发展。同时,进一步探索支持以下新事项:
(一)打造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探索基于大模型的智能制造新模式,实现生产制造各环节的智能决策、智能优化。
(二)支持产业链整体数字化转型,推动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建设智慧供应链、绿色供应链,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柔性调度、资源动态调配。
(三)高标准建设数字园区,由先进制造业集群核心承载园区、高新区等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编制整体实施方案,支持实施整体数字化改造。
二、工作要求
(一)聚焦重点行业,如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等,申报城市需确定3个左右主导行业作为技术改造的重点。
(二)加强政策协同,与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形成合力,避免重复安排中央财政资金。
(三)加强工作衔接,鼓励第二批申报城市与首批入选城市在重点行业、重大项目上实施协同改造。
(四)加强项目把关,申报城市应做好项目审核,确保项目基础条件良好、技术路线清晰。
(五)规范资金使用,中央财政安排的奖补资金应用于实施方案中的重点项目,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三、申报事项
(一)省级工业和信息化、财政部门负责选定拟申报试点城市,并向两部门报送推荐函。每个省、自治区最多推荐1个地级城市,直辖市最多推荐2个所辖区(县)。
(二)申报城市应编制实施方案,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于2025年4月23日前报送两部门。
(三)省级工业和信息化、财政部门应强化试点工作任务落实,加强过程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对于年度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城市,将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相关通知要求执行。
(文章来源:财政部)
本文涉及制造业技术改造、智能制造、产业链数字化转型、数字化园区建设等关键领域,旨在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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