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围剿趋利性执法,共建法治化营商环境
AI导读:
从3月25日至28日,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司法部连续四天动员部署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违规异地涉企执法和趋利性执法。此次行动旨在落实中央决策,以法律手段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多方协同解决趋利性执法问题,重视个案纠错与责任追究。
从3月25日至28日,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司法部连续四天动员部署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重点整治违规异地涉企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要求专项行动要刀刃向内、动真碰硬。
国家四大法律部门联合行动,针对趋利性执法问题展开全面围剿,气氛紧张。近期,趋利性执法个案暴露的问题引发社会强烈反响。2月民营企业座谈会强调,要加强执法监督,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等行为,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3月26日,最高检检察长应勇表示,检察工作要紧跟党的中心工作,此次公检法司对趋利性执法的共同行动,正是落实中央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决策的体现,旨在以法律手段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在3月28日的最高法相关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提到,要善于运用“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将惩治违法、规范秩序与保障合同履行、促进经济发展相结合。这一机制是最高法自2019年推动的纠纷解决思路,旨在实现部门协调对接的集约化和协同治理。此次对违规异地和趋利性执法的集中整治,也体现了治理形态上的“总对总”思路,需要系统性解决。
围剿趋利性执法,既需要“总对总”的问题研判,也需要“一对一”的监督示范。趋利性执法表现为执法异化行为,涉及行政执法监管、刑事案件办理等环节,均以执法办案为名,谋求不法利益。
多部门密集表态和行动,旨在依据各自法律职责展开集中整治,手段各异。已暴露的个案问题包括系统内督促整改、排查纠错,以及跨系统的制度监督和制约。最高检检察长应勇强调,要勇于自我监督,直面问题,动真碰硬。
在现代国家制度设计下,公检法司在问题治理上既要合作也要监督,监督更考验治理诚意。2024年底,一趋利性执法监督案例引发舆论关注,异地执法、趋利执法细节披露,个案监督示范影响力巨大,但涉案信息披露不足。法检机关应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成为常态。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在多方协同解决趋利性执法问题时,要重视对疑似趋利性执法案件的个案纠错与责任追究。公众对司法正义、法治精神的感知源自个案,各方协同行动需通过个案展现,制度目标也需通过个案实践验证。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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