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与公安部联合发布银行业保险业犯罪案件移送规定
AI导读:
金融监管总局与公安部联合制定《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规定》,从多方面对银行业保险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进行了全流程规范,以打击金融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览青上海报道
联合打击金融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今年3月以来,金融监管部门与公安部行动持续加码。金融监管总局与公安部联合制定《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规定》,并于3月28日正式公布施行。
该《规定》共六章36条,从总体要求、案件移送与法律监督、涉案证据认定与移送、协作配合与督办、信息共享与通报等五方面,对银行业保险业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进行了全流程规范。新规废止了2007年原中国银监会发布的《中国银监会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规定》,并对金融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提出更细化要求。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在此背景下,金融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协调联动,打出“组合拳”。同时,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联合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金融领域“黑灰产”违法犯罪集群打击工作,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金融监管执法层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提出更明确工作要求,推动金融法治彰显,提高金融监管行政处罚工作的规范性与科学性。
《规定》的五大突破包括:加强行刑衔接工作质效,健全案件移送机制,聚焦重点领域,强化大案要案联合督办,打通涉刑案件行政处罚工作“堵点”,并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络和案件信息共享机制。
《规定》对金融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在移送工作上的时效作出明确规定,决策时间最长不超过3日,部分工作流程的移送时间甚至不超过24小时。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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