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深交所推出《并购重组导刊》,强调摒弃“高承诺、高估值”定价模式,采用多元化财务或非财务指标进行承诺,防止“三高”并购带来的市场风险和投资者损失。

深交所近期推出了《并购重组导刊》,强调在业绩承诺方面,交易各方需摒弃传统的“高承诺、高估值”定价模式。根据市场化原则,各方可自主决定是否设置承诺安排,并可灵活采用多元化财务或非财务指标进行承诺。

按照新的规定,除特定评估方式收购实控人、控股股东关联资产外,其他收购不再强制要求设置业绩及补偿承诺。此举旨在应对过往“三高”并购模式带来的市场风险和诸多问题。例如,一些交易标的号称年净资产收益率极高,但往往存在财务造假或业绩不达标的情况,导致投资者受损。

此外,不切实际的业绩承诺还可能误导投资者,诱导市场爆炒。因此,摒弃“三高”定价模式至关重要。对于采取特定评估方式收购关联资产的,交易对方应与上市公司签订业绩补偿协议,并确保承诺具有可实现性。同时,应加强对董事、独董、股东大会的把关机制,防止因“三高”并购决策失误给公司带来重大风险。

对于上市公司向非控股股东、实控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购买资产且未导致控制权变更的,原则上无需交易对手作出业绩承诺,但可采用多元化财务或非财务指标进行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手可就收购价格进行谈判,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仅作为参考。

最后,为确保并购交易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上市公司应组成完全独立的谈判小组进行谈判,防止控股股东等一手操办交易。总之,上市公司“三高”并购模式应尽快退出历史舞台,各方应共同努力改革并购市场,堵上市场漏洞。

(文章来源:国际金融报)

并购市场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