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和退休干部到农村购买或占地建房,特别是退休干部占地建房的新规,旨在保护土地资源,维护社会公平,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随着乡村全面振兴的深入,如何高效利用农村资源资产成为热议话题。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和退休干部到农村购买或占地建房,特别是退休干部占地建房的新规,引起了广泛关注。

  城镇化进程加速,导致大量农房和宅基地闲置,亟需激活。退休干部渴望农村生活,看似通过流转或特许给退休干部农房和宅基地能双赢:农民得收益,退休干部得资源。一些地方甚至赋予他们集体成员身份,享有批地建房权。然而,这已触碰法律红线。

  我国宪法和物权法均明确,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只有村集体成员才能享有宅基地。退休干部等不具备此身份,不能成为农村宅基地的合法主体。

  宅基地制度是中国特色土地制度的关键,确保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农民基本居住权。鉴于土地资源紧张,不少农村已多年未分宅基地。若允许退休干部占地建房,将加剧土地使用矛盾,不利于农村和谐。

  今年1月,自然资源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发文,严禁以特殊资格权或村民决议等方式,变相给回乡退休干部分配宅基地。去年7月,农业农村部也强调,严格禁止给退休回乡干部职工分宅基地。

  在乡村振兴的关键期,中央一号文件重申红线,避免政策执行偏差,维护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权威,保障农民权益。

  同时,政策并非阻碍人才返乡下乡。推进乡村振兴,人才参与方式多样,如合作经营农家乐、民宿等,居住问题可通过租赁解决。

  严禁退休干部占地建房,是保护土地资源、维护公平的必需。乡村振兴需规则清晰的参与,退休干部以志愿者、投资者身份回归,方能实现个人与集体共赢。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