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显示,过去一年共审议通过39件法律案中的24件,包括制定6件新法律、修改14件现有法律等。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收到7万多条意见建议,对推动国家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显示,过去一年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审议并通过了多项法律案,其中包括制定6件新法律、修改14件现有法律,并就4项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作出了决定。此外,还批准了12项条约和重要协定。这一过程中,人大常委会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原则,共有28件次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布并征求意见,收到了来自各方面的7万多条宝贵建议。

这些法律案的成功审议和通过,不仅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法律体系,也体现了人大常委会对民主立法的高度重视,以及广泛吸纳民意、集中民智的决策过程。此举对于推动国家法治建设、保障人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文章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