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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提到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提请审议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苏剑表示,此举旨在稳民营企业发展信心,鼓励其为经济发展贡献更多力量。市场经济本质是法治经济,需加强依法治国,为民营企业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3月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开幕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国务院总理李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中特别提到要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并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此外,政府工作报告还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旨在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这一立法工作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去年12月,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已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今年2月又进行了再次审议。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国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苏剑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专访时表示,政府工作报告提及民营经济促进法,释放出稳民营企业发展信心,鼓励并促进其为经济发展贡献更多力量的信号。在当前经济环境下,这一举措尤为关键,旨在激励民营企业增加投资,拉动经济增长。

苏剑还指出,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中占据重要位置,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出台背景,正是为推动民营企业在稳定经济增长和保障就业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从法律层面对民营经济给予合理定位。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为有效扩大内需,民营企业投资成为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苏剑强调,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缺乏法律约束和规范,市场经济会陷入混乱无序。因此,需要我们在经济运行、调控过程中,加强依法治国,为民营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为确保民营经济政策有效落地,苏剑建议给予民营企业充分的自由度,加强政策宣传,降低政策执行成本,确保政策有法可依,让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都能完整、无折扣地享受到应有的政策优惠。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