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农商银行将吸收合并36家农村中小银行
AI导读:
辽宁农商银行获准吸收合并辽宁省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此举尚属业内首例。此举将推动农村中小银行兼并重组减量提质,增强农村金融服务适应性和竞争力。
获准开业未满一年,辽宁农商银行的规模即将迎来显著扩容。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最新披露的行政许可信息显示,辽宁农商银行已正式获准吸收合并辽宁省内的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

这一重大举措意味着,辽宁农商银行将承接这36家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清产核资后的有效资产、全部负债、业务、网点和员工。批复文件明确指出,这一吸收合并事宜已获得金融监管总局辽宁监管局的正式同意。
具体来看,这36家银行机构涵盖了农商银行和村镇银行两大类,包括辽宁新民农村商业银行、辽宁海城农村商业银行、辽宁岫岩农村商业银行、鞍山农村商业银行等在内的多家机构。辽宁农商银行在吸收合并后,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督促这些银行机构完成法人机构终止相关事宜,并预计在6个月内完成整个吸收合并过程。
值得注意的是,辽宁农商银行于去年9月刚刚获准开业,是全国深化农信社改革的“第二单”落地方案。该行由沈阳农村商业银行与北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30家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新设合并方式组建而成,注册资本高达207亿元。开业后,该行还迅速获准经营保险代理业务。
近年来,随着中小银行改革化险的持续推进,农商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机构被吸收合并的现象屡见不鲜。然而,像辽宁农商银行这样一次性吸收合并省内36家不同区域的中小银行机构的情况,尚属业内首例。
从监管最新表态来看,农村中小银行改革化险的进程或将进一步提速。金融监管总局农村中小银行监管司党支部已明确表示,将推动农村中小银行兼并重组减量提质,通过改体制、转机制、强管理、增动能,增强农村金融服务适应性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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