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海关总署对《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进行修订,新增“初次违法免罚”清单、扩大“轻微违法免罚”清单,以清单化、精细化规则推动执法透明化,营造公平、稳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外贸高质量发展。

新华财经北京3月2日电 据海关总署网站2日消息,近日,海关总署对《海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进行修订,并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次修订旨在衔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回应公众对于规则更精准、免罚更明确的期待。通过新增“初次违法免罚”清单、扩大“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及完善原有裁量基准清单,以清单化、精细化规则推动执法透明化,营造公平、稳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助力外贸高质量发展。

清单式管理:明确免罚规则,降低企业合规成本

考虑到检验检疫申报的专业性和复杂性,本次修订综合考虑检验检疫风险、违法行为情节、及时改正情况及危害后果等因素,首次制定“初次违法免罚”事项清单,明确10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情形。同时,在原有“轻微违法免罚”清单基础上,新增5项免罚事项,免罚范围扩展至15类业务场景。例如,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未报检但已加施有效标识且海关检疫未见异常的初次违法行为可免罚;旅客携带合理自用动植物产品未申报但无藏匿意图的,依法不予处罚。这种清单式管理既给予企业容错空间,降低合规成本,又让企业和个人更易理解和遵循裁量规则,有助于企业建立长效合规机制,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

强化重点领域监管:确保国门安全,维护人民健康

在释放执法温度的同时,海关总署也强化了食品安全、危险品安全、卫生安全等领域的监管力度,确保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于未建立并遵守食品进口销售记录制度的,免罚条件增加了恢复来源流向记录和可追溯性要求;对于进口烟花爆竹等危险货物逃避商检的行为,则不予免罚;在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响应期间,国境卫生检疫违法行为将依法从重处罚。

海关总署稽查司负责人表示,海关总署坚决落实国务院要求,通过精准裁量设定,提升海关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让海关执法更加统一规范,以更好地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未来,海关总署将开展全国政策宣贯和执法培训,确保新规精准落地。同时,依托“智慧海关”建设,实时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动态完善裁量基准,持续优化监管服务,为外贸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