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2025年2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宣布因财政汇缴专户变更,行政处罚罚没款的缴纳方式将调整为通过电子缴款书完成。对于3月1日及之前的处罚决定,涉及的当事人需按照新方式缴纳至对应账户。

2025年2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公告,宣布因财政汇缴专户变更,行政处罚罚没款的缴纳方式将有所调整。自2025年3月1日起,相关当事人需通过委员会开具的电子缴款书完成缴款,而非以往的银行转账至原中信银行汇缴专户。

对于3月1日及之前的处罚决定,涉及的当事人需按照委员会重新开具的电子缴款书进行缴纳。值得注意的是,会机关本级的案件款项应缴纳至委员会基本户,而派出机构的案件款项则需缴纳至对应的派出机构基本户。如有任何疑问,相关当事人可通过电子邮箱联系委员会获取详细信息。

此次调整旨在优化缴纳流程,提高行政效率。(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