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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24〕第11号公告,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允许变更房贷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取消重定价周期最短一年限制,推动降低存量房贷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关于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

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适应房地产市场新变化,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2024〕第11号公告,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进行了完善。此公告旨在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公告明确,借款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可选择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作为定价方式。固定利率在合同期内保持不变,而浮动利率则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幅度需反映市场供求及借款人风险溢价等因素。

此外,借款人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将存量固定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置换为浮动利率贷款,置换时利率以最近一个月LPR为基准加点形成。自2024年11月1日起,浮动利率贷款的借款人还可与金融机构协商约定重定价周期,并在利率重定价日调整定价基准。

若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全国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偏离达到一定幅度,借款人同样可与金融机构协商置换存量贷款,重新约定的加点幅度需体现市场变化,且不得低于所在城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加点下限。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将指导辖区内金融机构落实公告要求,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银行业金融机构则需切实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咨询服务,保障借款人合同权利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16号。此前相关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答记者问摘要:

此次公告旨在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推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深化和房地产市场变化,现行房贷利率定价机制暴露不足,需调整优化。公告允许变更房贷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取消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以促进商业银行和借款人自主协商、动态调整。

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将引导商业银行于2024年10月31日前开展一次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借款人可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完成调整,无需到网点办理。调整后,借贷双方仍可基于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动态调整存量房贷利率。

(图片来源于网络,文章来源:央行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