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北京市公安局发布通告,自2025年3月1日至3月12日,在北京行政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穿越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飞行活动。同时,对孔明灯和氢气球也作出重要提示,请广大市民遵法守法,共同维护空中秩序和公共安全。

来源:首都治安微提示

据“首都治安微提示”微信公众号消息,北京市公安局于2月21日发布了《关于加强2025年全国“两会”期间北京地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明确自2025年3月1日零时起至2025年3月12日24时期间,在北京行政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穿越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此举旨在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空中安全。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时速小于200公里、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航空器具,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

此外,警方对孔明灯、氢气球作出重要提示:

一是孔明灯利用明火加热空气产生动力升空,遇有阵风或碰撞高大建筑物后易坠落,一旦掉落到草丛或树枝等易燃物品上,极易引发火灾。依据《关于在北京地区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

二是氢气是易燃易爆气体,氢气球遇到明火、静电、太阳曝晒或压力过高时,易发生爆燃,在公共场所贩卖、携带氢气球等行为会给公共安全带来极大风险。

请广大市民遵法守法,共同维护空中秩序和公共安全,不购买、不使用孔明灯及氢气充灌的气球。北京警方将会同相关部门严厉查处打击低慢小航空器、孔明灯和涉氢气违法行为,对未经审批擅自开展飞行活动、非法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及非法制造买卖存储使用氢气和氢气充装气球的单位或个人,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