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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贸试验区获批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方案,聚焦制度创新,提出15条重点任务,旨在打造具有区域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

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旨在支持浙江自贸试验区在大宗商品全产业链上开展集成创新。该批复于11月25日对外发布,标志着浙江自贸试验区在推动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方案》聚焦于制度创新,针对油气、矿石、粮食等重点品种,提出了15条重点任务,旨在打造具有区域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具体而言,《方案》展现了五大亮点:一是建设多个国际大宗商品加工基地,推动石化产业、铁矿石中下游产业链、有色金属加工产业及粮食精深加工的发展;二是完善大宗商品储运基础设施,探索设立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是提升保税燃料加注国际竞争力,开展新型绿色船舶燃料加注试点;四是建设国际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支持现货交易、海运提单交易、数字仓单交易等业务;五是促进和便利大宗商品数据跨境安全有序流动,支持浙江自贸试验区在国家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框架下,自行制定区内数据清单。

在金融支持方面,《方案》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方式为大宗商品储运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如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股权投资、债券、私募基金、保险资管产品等。

相较于2020年发布的《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的若干措施》,此次升级版方案在品种和定位上都有所拓展和升级,从油气拓展到铁矿石、有色金属等多品种,定位也从“基地”升级为“枢纽”。

商务部研究院产业所所长张丹表示,这个升级版的文件发布是落实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的重要举措,从储运、加工到贸易、交易、服务,涵盖了全产业链各个环节,实现了产业链的系统化提升。同时,《方案》也是“为国家试制度”与“为地方谋发展”的良好匹配与结合。未来,浙江自贸区还需提升对大宗商品全产业链的监管治理水平,形成可与国际一流水平比肩的管理体制机制。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