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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数据局发布《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征求意见稿)》,提出阶段性建设目标,旨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和创新,为经济增长提供新动力。

11月22日,国家数据局发布了《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征求意见稿)》,旨在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明确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阶段性目标。

根据《建设指引》,至2029年,我国将基本建成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主体结构,形成横向联通、纵向贯通、协调有力的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基本格局。此外,将加强新兴网络技术创新应用,优化网络计费方式,降低东西部数据传输成本,推动东部中高时延业务向西部转移。

《建设指引》还强调,将健全政策保障体系,加快出台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政策文件,并加大中央投资对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

专家指出,完善的数据供给、流通、交付体系将充分释放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价值,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和创新,为经济增长提供新动力。当前,数据流通堵点问题日益凸显,数据经济基础设施的相对落后直接影响了数据质量,阻碍了数据要素的顺畅流动和高效利用。

为此,《建设指引》提出了分阶段建设目标,包括2024-2026年开展数据基础设施技术路线试点试验,2027-2028年建成支撑数据规模化流通、互联互通的数据基础设施,到2029年基本建成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主体结构,构建协同联动、规模流通、高效利用、规范可信的数据公共服务体系。

此外,《建设指引》还强调建设数据跨境流动基础设施,围绕打造高速互联、高效调度、可信流通、安全可靠的体系化能力,持续赋能各行业数据融合与智能化发展。这包括建立全国一体化的分布式数据目录,形成全国数据“一本账”,支撑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有序流通和共享应用。

同时,《建设指引》还提出要推进东中西部算力协同,加快推动通用算力、智能算力、超级算力等多元异构算力的绿色发展、有机协同。目前,“东数西算”工程已启动,推动建设八大国家枢纽节点、十大国家数据集群,并取得显著成效。

总之,《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指引(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标志着我国数据基础设施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将有力推动数字经济的发展和创新,为经济增长提供新的动力。

(图片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