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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委员会对中国生物柴油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征收10.0%-35.6%反倾销税。中国生物柴油出口量大幅下降,国家能源局加快推进生物柴油应用试点工作,力求稳健发展。

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2月12日下午发布消息称,欧盟委员会11日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生物柴油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10.0%-35.6%的反倾销税。措施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

其中,对怡斯莱集团易高生物化工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怡斯莱有限公司征收10%的反倾销税;对浙江东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征收35.6%的反倾销税;对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卓越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征收23.4%的反倾销税等。

中国是全球重要的生物柴油生产国和出口国。2023年,中国生物柴油产量为215万吨,消费量降至45.1万吨。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出口生物柴油及其混合物为66万吨,2023年升至195万吨。

2023年12月20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生物柴油发起反倾销调查。2024年8月,欧盟对该案作出初裁,初步裁定对涉案产品征收12.8%-36.4%的临时反倾销税。2024年中国生物柴油出口量降至111万吨,降幅为43%。

反倾销增加了国内出口生物柴油的难度,提高国内生物柴油消化动力成为必然。2024年4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公示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的通知》,在22个应用试点项目开展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工作。

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副秘书长兼生物质能产业分会秘书长张大勇强调,生物柴油企业面对国际新形势下“走出去”的阶段性困境,要更加坚定“两条腿走路”,力求稳健发展。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