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深圳市司法局公布《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拟通过修改条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优质企业培育体系,加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支持创业创新创造,构建全方位服务体系,推动科技创新资源向中小企业集聚。

近日,深圳市司法局官网公布了《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及说明,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记者获悉,深圳拟通过修改条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优质企业培育体系,加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企业创业创新创造。此次意见征集截止时间为2月26日。

目前,深圳共有超过260万家中小企业,占全市企业总数比重超过99%,产值约占全市GDP的50%。全市超60%的“中国驰名商标”、超70%的“中国名牌产品”、超80%的创新载体、超90%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均来自中小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深圳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此次条例修改提出明确构建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社会化公益服务多维结合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深圳将依托“深i企”平台,构建以企业为中心的一站式资源配置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效能。在解决中小企业产业空间保障难题上,征求意见稿明确构建多层次产业用房保障体系,优化资源供给和配置,完善分类管理机制。为提高中小企业融资便利度与可得性,征求意见稿拟规定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企业信用信息,建立经营主体信用信息‘授权-核验-使用’机制,推动信息互通和共享应用,实现信用信息安全有序向金融机构开放,支持金融机构对客户精准画像。

征求意见稿提出构建全链条企业梯次培育体系,支持中小企业进入龙头企业创新链、供应链。为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本次修改着力推动科技创新资源向科技型中小企业集聚,推广运用创新积分制,推进科技设施、仪器设备等向中小企业开放共享。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