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通知,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旨在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改革包括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建立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及区分存量和增量项目分类施策等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能源局近日携手发布了《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此通知的出台背景、核心任务及其对行业的影响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新华社记者特此专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国家能源局的负责人,以深入了解此次改革的细节与意义。

面对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必要性,负责人指出,自2009年起,国家已出台多项政策支持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的发展。截至2024年底,新能源发电装机规模已突破14.1亿千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规模的40%以上,超越了煤电装机规模。然而,随着新能源的快速发展,固定上网电价机制已无法准确反映市场供求关系,也无法公平承担电力系统的调节责任。因此,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旨在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新能源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改革的核心内容涵盖三个方面:首先,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新能源项目上网电量原则上需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确定。其次,建立支持新能源可持续发展的价格结算机制,对参与市场交易的新能源电量,在结算环节依据机制电价进行结算。最后,区分存量和增量项目,分类施策。存量项目的机制电价与现行政策妥善衔接,而增量项目的机制电价则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

关于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的必要性,负责人解释称,新能源发电具有随机性、波动性和间歇性,全面参与市场交易后,其实际可获得收入可能大幅波动,不利于可持续发展。因此,通知提出建立该机制,对纳入机制的电量,当市场交易价格低于机制电价时给予差价补偿,高于机制电价时则扣除差价。这种“多退少补”的差价结算方式,旨在为企业提供合理稳定的预期,促进行业的平稳健康发展。

在区分存量和增量分类施策方面,负责人表示,新能源项目具有固定投资成本占比大、变动成本占比小的特点。随着技术进步和造价的持续降低,新老项目的经营成本差异较大。因此,通知提出在实施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时,需区分存量和增量,分类施策。以2025年6月1日为节点,6月1日以前投产的存量项目,将通过开展差价结算实现与现行政策的妥善衔接;而6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增量项目,其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将根据国家明确的各地新能源发展目标完成情况等动态调整,机制电价则由各地通过市场化竞价方式确定。

至于此次改革对终端用户电价水平的影响,负责人指出,对居民和农业用户而言,电价水平不受影响,仍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对于工商业用户而言,静态估算显示,改革实施首年全国工商业用户平均电价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电力供需宽松、新能源市场价格较低的地区可能略有下降。未来,工商业用户电价将随电力供需、新能源发展等情况波动。

(文章来源:新华社)新能源改革相关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