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收储工作持续推进,多地取得显著成效
AI导读:
辽宁省发布加大存量房收购力度的10项措施,计划新增12万套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全国已有超过60个城市表态支持“收储”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本文详细介绍了辽宁省的新措施及全国存量房收储工作的进展。
当前,我国存量房收储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并展现出显著的成效。
近期,辽宁省政府发布了旨在加大存量房收购力度的10项具体措施,计划于2025年至2027年间,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的方式,新增12万套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其中2025年将新增4.5万套。这一举措不仅限于配租型保障性住房,还涵盖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养老服务用房,同时鼓励引导购买存量商品房作为城中村改造的安置用房,以期全面提升住房保障能力。
根据央视新闻报道,自2024年5月17日中央提出将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的政策以来,全国范围内已有超过60个城市积极响应并表态支持。目前,贵阳、长春、保定等多个城市已成功落地收购商品房项目,共筹集保障性住房超过15万套,标志着存量房收储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显著成果。
辽宁省发布10项新措施,加大存量房收购力度
辽宁省政府近日发布了《辽宁省加大存量商品房收购力度进一步提升住房保障能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包括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多渠道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序供应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大力推进城中村改造、保障人才安居以及落实支持政策在内的10项具体措施。
在2025年至2027年间,辽宁省计划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的方式,新增12万套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其中包括2万套公租房和10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此外,还将收购一定数量的存量商品房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养老服务用房。2025年,辽宁省将新增4.5万套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其中1万套为公租房,3.5万套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并计划实施城中村改造2.6万户。
新政明确,各地区政府将选定地方国企作为收购主体,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来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应,以满足新毕业大学生、进城农民工、引进人才等群体的多层次住房保障需求。同时,将实行以需定购,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并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
在城中村改造方面,新政鼓励引导购买存量商品房作为安置用房,并优先选取存在安全隐患、群众需求迫切、有一定前期财政投入且无新增债务风险的城中村项目进行改造。此外,新政还提出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等方式建设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以补齐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并鼓励经营主体收购存量商品房建设养老公寓、养老社区,满足多样化的养老需求。
在保障人才安居方面,新政提出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等方式增加面向人才的保障性住房供应。对于新毕业大学生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发放租房补贴或提供阶段性免费租住;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可享受购房补贴。
在落实支持政策方面,新政提出充分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国家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相关税费优惠政策以及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保障性住房收购贷款、政策性银行专项借款和人民银行保障性住房再贷款等支持政策,以推动存量房收储工作的顺利进行。
存量房收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自中央提出将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的政策以来,全国多个城市积极响应并取得显著成效。贵阳、长春、保定等城市已成功落地收购商品房项目,共筹集保障性住房超过15万套。其中,贵阳市已收购存量商品房5162套,改造后投用的超过3500套,解决了4100多位居民的住房需求;长春市已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6837套,改造后可增加1.13万套(间)保障性住房供给;合肥市已收购存量商品房5733套、58.9万平方米;长沙市前不久完成了首批436套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收购项目,有效改善了新市民、青年人的租住需求。
目前,在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政策支持下,各地存量商品房收储工作正在加速推进,未来有望为更多群体提供优质的住房保障。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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