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推进海上光伏建设 打造千万千瓦级基地
AI导读:
新春伊始,江苏发布《海上光伏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计划到2027年海上光伏累计并网规模达1000万千瓦,全力打造沿海地区千万千瓦级海上光伏基地,助力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新春佳节之际,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深入探访江苏省发改委,获悉《江苏省海上光伏开发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以下简称“方案”)已正式印发。该方案旨在逐绿前行,探索新能源发展之路,明确将重点利用海上风电场区、围海养殖区和电厂确权温排水区,大力推进海上光伏项目建设。
作为贯彻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的关键一环,发展海上光伏不仅是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拓展发展空间、破解能源资源约束瓶颈、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的有力抓手。方案提出,要遵循生态友好、节约集约、安全可靠、分步实施的总体原则,推动海上光伏规模化、立体式开发,致力于在沿海地区打造千万千瓦级海上光伏基地。
具体而言,方案规划到2027年,江苏海上光伏将实现累计并网规模约1000万千瓦,标志着海上光伏集约化开发将迈出坚实步伐。而到2030年,全省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将显著提升,海上光伏累计并网规模有望达到1500万千瓦以上,力争突破2000万千瓦大关。
在布局方面,方案强调科学谋划、集约布局海上光伏项目场址。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包括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方案明确将在南通、连云港、盐城等地布局60个海上光伏项目场址,总装机容量高达2725万千瓦。其中,南通布局33个项目场址、总装机1144万千瓦,连云港布局13个项目场址、总装机535万千瓦,盐城布局14个项目场址、总装机1046万千瓦。
此外,方案还提出要稳步实施,加快国家光伏基地开发建设。充分利用新型光伏技术,加快推进中核田湾、启东和国华如东等海上光伏项目建设,并确保按期建成投产。这三个项目共计280万千瓦,并已成功列入国家第三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还明确了就地消纳原则,助力构建区域新型能源体系。通过优化电源送出通道、实现“风光火”打捆送出、配置新型储能设施等措施,提升海上风光基地送出稳定性和开发经济性。同时,方案还鼓励电网企业开展海上光伏接网消纳专项方案研究,按照就近接入、就地消纳的原则,支持地方开展低(零)碳园区建设。
(图片及更多信息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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