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统一电动汽车充电车位配建标准征求意见稿发布
AI导读:
北京市发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旨在统一规范不同类型建筑中电动汽车充电车位的配建标准,提出“充电为主、快慢结合”等原则,并详细规定了具体配建指标及消防与安全要求。
近日,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正式发布了关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旨在统一规范北京市不同类型建筑中电动汽车充电车位的配建标准。该征求意见稿已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开,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征集活动将持续至2月24日。
根据征求意见稿中的基本规定,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需严格遵循“充电为主、快慢结合、有序管理”的原则,力求构建出一个“科学布局、适度超前、结构合理、安全便捷、功能完善、创新融合”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居住类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有直接建设方案或无直接建设方案进行充电车位配建。对于选择有直接建设方案的居住类项目,其充电车位应在特定区域集中设置。而对于非居住类项目,则必须选择有直接建设方案进行充电车位配建。
在具体配建指标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了详细规定。例如,对于选择直接建设充电车位的商品房项目,其充电车位配建指标为37%;而保障房项目则根据房屋性质不同,分别设定了30%和18%的配建指标。此外,办公类项目、学校、医院等场所的充电车位配建指标为25%;商业类、文化体育设施、游览场所、交通枢纽和公共停车场等场所的充电车位配建指标则为20%。
征求意见稿还特别强调了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的设置原则。新建、改建高速公路服务区中的充电设施应遵循“超充和快充合理搭配”的原则,至少设置2个超充终端,并应设置大型车充电车位和充电设施,以满足不同类型车辆的充电需求。
在保障主体充电需求的同时,征求意见稿还鼓励建筑物配建停车位的充电基础设施进行分时共享。居住类建筑物配建的充电基础设施应以满足本建筑物业主车辆充电需求为主,并鼓励私桩共享;而非居住类建筑物配建的充电基础设施则可适时对本建筑物访客或社会公众开放,以提高充电设施的利用率。
征求意见稿还详细规定了充电车位的消防与安全要求。停车场内的汽车应分组停放,每组停车数量不宜超过50辆,并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且高度不低于2米的防火隔墙或不小于6米的防火间距进行分隔。此外,电动汽车充电车位及充电设施应优先设置在靠近地面层的区域,当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汽车库内时,应布置在地下一层或二层,避免设置在地下四层及以下楼层,以确保充电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标志着北京市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随着电动汽车的普及和充电需求的不断增长,制定统一、规范的充电车位配建标准对于促进电动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经专业编辑润色改写并优化SEO关键词)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