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实施新出口管制措施,精准列管钨等五大类关键物项
AI导读:
2025年2月4日,中国商务部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对钨等五大类关键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措施。此次列管与国际标准高度契合,旨在维护国家安全、履行国际义务,同时确保正常出口不受影响,推动产业规范、健康、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2025年2月4日,中国商务部与海关总署携手发布第10号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正式宣布对钨等五大类关键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措施。这一举措标志着对2024年12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进行了首次重要修订。
在国际舞台上,对特定金属及其制品实施出口管制已成为一种普遍做法。本次列管的物项,如钨镍铁合金、碲化镉单晶、三苯基铋及三甲基铟等,早已被‘瓦森纳安排’自1996年成立以来纳入管制范围;而固态钨材料、三苯基铋固化反应催化剂及钼粉等,也自1997年起就被‘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列管。美国、欧盟、日本等众多国家均依据国际机制,对上述物项实施了严格的出口管制。
从技术指标层面分析,本次中国列管的物项与国际标准高度契合。以‘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列管的钼及合金颗粒为例,中国所设定的钼含量(按重量)大于等于97%、颗粒尺寸小于等于50×10-6 m(50μm)的管制指标,与该制度完全一致。此次列管通过设定明确的阈值,实现了精准管制,既便于企业合规经营,又有利于规范出口秩序,对企业经营成本及国际市场开拓的影响保持在可控范围内。
出口的有序监管不仅关乎国家安全和利益,更是维护世界和平、安全与稳定的重要一环。从新增列管物项的用途来看,这些材料广泛应用于燃烧弹、导弹尾翼、子弹等武器制造领域。因此,实施出口管制对于维护国家安全、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具有重要意义,彰显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坚定立场。此次列管措施在确保正常出口不受影响的同时,体现了中国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之间的统筹兼顾,有利于推动相关产业向规范化、健康化、安全化及可持续方向发展。
(本文由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机工智库研究员赵秋艳撰写,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