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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发布《指导意见》,允许城市更新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降低企业参与门槛,支持企业盘活存量土地资源,推动城市更新可持续发展。

《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配套政策再添新章。近日,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正式发布了《北京市关于城市更新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支持社会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该政策旨在通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的方式,降低企业参与城市更新的门槛,进一步支持企业“腾笼换鸟”,有效盘活存量土地资源。

当前,城市更新面临的最大挑战在于资金筹措。如何吸引社会资金积极参与,成为推动城市更新持续发展的关键。业内人士指出,2025年,随着城市更新可持续发展模式的构建,相关政策将更加注重规划及土地管理的优化,致力于构建更加可持续的资金支持机制,并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

创新模式:土地“作价出资或入股” 减轻企业负担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的方式,这被视为是对传统土地出让方式的有益补充。具体而言,该方式是指将一定年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投入到由北京市政府授权北京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其所属各级国有全资子企业中。这样一来,企业无需补缴地价款,即可持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北京市政府则依法对企业享有出资人权益。

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表示,《指导意见》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采取“小切口”策略,旨在有序推进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工作。这一创新举措不仅有助于促进土地市场的多元化发展,还能为建立更加完善的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市场体系提供有力支撑,同时更好地服务于民生设施建设。

更为重要的是,《指导意见》的出台极大地激发了企业参与城市更新的积极性。通过降低企业用地成本,这一政策成功吸引了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到城市更新活动中来。例如,对于已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库的项目,若符合相关要求,可采用作价出资方式配置土地,从而有效减轻企业的资金压力。

重点扶持: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助力城市功能提升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将重点扶持已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库且用于弥补城市功能短板的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项目建设。这些项目将享受作价出资或入股方式的政策支持,以推动城市功能的进一步完善和提升。

作为全国首个减量发展的超大城市,北京在城市更新方面始终走在前列。通过立法手段统筹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和有机更新,北京探索出了小规模、渐进式、可持续的更新模式。此次《指导意见》的发布,无疑为北京的城市更新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此外,《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也明确指出,城市更新活动将依法采取租赁、出让、先租后让、作价出资或入股等多种有偿使用方式或划拨方式配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这一政策的出台,进一步丰富了北京市土地资源有偿配置政策的“工具箱”,为企业参与城市更新提供了更多选择。

展望未来:加速构建可持续发展新模式

城市更新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在未来的发展中,北京将继续深化城市更新行动,完善土地混合开发利用和产业用地到期续期政策,加强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并统筹推进居住、产业、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区域综合等五类更新改造。

据悉,北京计划在2025年实施500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治理背街小巷1100条、改造提升老旧厂房40处等一系列城市更新项目。同时,在资金筹集方面,北京也将通过财政支持、创新金融工具等多种方式引导和撬动社会资金参与城市更新。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城市更新研究中心主任秦虹在第八届城市更新创新大会上表示,当前城市更新的最大难题在于资金问题。因此,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并为其提供盈利空间至关重要。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通过强运营提升空间的生产力,从而实现资产的增值和现金流的资本化。

综上所述,《指导意见》的发布为北京的城市更新工作提供了新的政策支持和动力。在未来的发展中,北京将继续加速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更新新模式,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生活环境和公共服务设施。

城市更新项目现场图

(文章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