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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信托近日发布公告,披露其注册资本由31.50亿元增加至42.05亿元,并由吉林省方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同时,股权结构也迎来重大调整,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成为重要股东。

中国网财经1月27日讯 近日,吉林信托发布了一则重要公告,披露了其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的重大变更。据公告,此次变更已经过吉林信托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的正式批复(吉金复〔2025〕11号)。

具体而言,吉林信托的注册资本将由31.50亿元人民币(精确数额为3,149,995,569.12元)增加至42.05亿元人民币(精确数额为4,205,011,750.35元)。此次增资由吉林省方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全额出资,彰显了其对吉林信托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

在股权结构方面,公告显示,原吉林省财政厅所持有的吉林信托15.57亿元人民币(精确数额为1,556,597,510.87元)股权,已变更为由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同时,原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合计持有的吉林信托3000万元人民币(精确数额为30,000,000.00元)股权,也已变更为由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此次变更完成后,吉林信托的股东结构更加清晰且多元化。其中,吉林省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以37.0177%和36.9416%的出资比例,位列前两大股东。吉林省方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25.0895%的出资比例紧随其后,成为第三大股东。此外,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也分别以0.7134%和0.2378%的出资比例入股吉林信托。

此次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的调整,无疑将为吉林信托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未来,吉林信托将如何在新的股东结构下实现稳健发展,值得业界和投资者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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