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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宣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国正式推广数电发票,这是一种全面数字化的新型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标志着税务管理向数字化转型的重要一步。

  国家税务总局于24日正式发布公告,宣布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将正式推广并实施数电发票系统。

  数电发票是一种全面数字化的新型发票,其票面要素已全面实现数字化,号码全国统一赋予,开票额度智能授予,信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在征纳主体之间自动流转。此类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标志着我国税务管理向数字化转型迈出了重要一步。

  数电发票以数字化形态存在,为单一联次,其类别涵盖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普通发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等多种类型。此外,数电发票还能根据特定业务标签生成如建筑服务、成品油、报废产品收购等特定业务发票,进一步提升了发票的灵活性和实用性。

  公告指出,税务机关将建设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数电发票开票、用票服务。对于因各种原因暂不使用网络办税、不具备网络条件或存在重大涉税风险的纳税人,省级税务机关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供服务。税务机关还将根据纳税人的税收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授予发票总额度,并实行动态调整。

  已开具的数电发票将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交付给受票方,开票方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下载打印等方式进行交付。受票方在取得数电发票后,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成品油消费税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勾选成品油库存等,需通过税务数字账户确认发票用途。

  单位和个人均可登录自有的税务数字账户、个人所得税APP,免费查询、下载、打印、导出已开具或接受的数电发票。同时,还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对数电发票是否入账进行标识,并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免费查验数电发票信息。

(文章来源:新华社,图片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