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正式出台
AI导读:
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发布《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共7章55条,细化垄断行为表现、执法原则和认定标准等,旨在打击药品领域垄断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
近日,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正式发布了《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的竞争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深入解读发现,《指南》内容详实,共计7章55条,针对药品领域存在的突出垄断问题,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阐述,明确了垄断行为在药品领域的具体表现、执法原则以及认定标准。
北京三医智酷医院管理发展研究院院长魏子柠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电话采访时表示,《指南》的出台对于打击药品领域的垄断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涵盖了当前市场中存在的多种垄断行为,还针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认定规则进行了详细规定,为市场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细化垄断协议行为,维护市场公平
药品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然而,药品领域的垄断行为却严重干扰了药品的保供稳价,损害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此,《指南》特别细化了药品领域垄断协议行为的表现,包括横向和纵向垄断协议、新型垄断协议以及组织、提供实质性帮助达成垄断协议等多种情形,为反垄断执法机构提供了明确的认定原则和思路。
魏子柠院长对此表示,《指南》在细化垄断协议行为方面做得非常全面,不仅列举了典型的垄断行为,还在整体分析框架、价格固定或变更、生产或销售数量限制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为市场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完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认定规则
除了细化垄断协议行为外,《指南》还进一步完善了药品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认定规则。它细化和补充了认定药品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考虑因素,列举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常见表现形式,并明确了新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表现。同时,《指南》还针对多个经营者分工协作、相互配合实施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情况,提出了明确的认定原则。
魏子柠院长认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对市场的影响极大,且表现形式多样。因此,《指南》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认定规则至关重要。它不仅有助于打击药品领域的垄断行为,还能有效规范药品领域经营者的行为,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
强化法律威慑,细化豁免与宽大制度
在强化法律威慑方面,《指南》明确了对药品领域垄断行为、不配合反垄断调查行为的处罚原则,即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同时,《指南》还细化了豁免制度和宽大制度的适用条件,为经营者提供了更为清晰的指引。例如,第四十八条就规定了宽大制度,鼓励达成垄断协议的药品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以换取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机会。
魏子柠院长指出,《指南》的制定为处理药品领域的反垄断问题提供了基本遵循。其中,宽大条款的设置是一种进步,能够实现宽严相济,既打击了垄断行为,又给予了经营者改正错误的机会。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本文旨在提供关于《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的解读和分析,不构成任何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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