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出台租赁新政,加强住房租赁资金监管
AI导读:
郑州市正式上线房屋租赁平台“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功能”,同时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正式实施,两地均加强了对住房租赁资金的监管,旨在保障租赁当事人的资金安全和合法权益,促进租赁市场稳定发展。
2025年9月2日,郑州市正式推出了房屋租赁平台的“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功能”,标志着郑州市在住房租赁资金监管方面的系统开发工作圆满结束,并已全面投入使用。这一创新举措为租赁市场带来了重大变革。
行业专家分析指出,这一功能的上线意味着租客缴纳的租金和押金将拥有专门的“资金管家”,有效提升了资金的安全性和透明度。
就在前一天,即9月1日,《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也正式生效,条例明确规定租赁企业收取的押金不得超过一个月租金,且必须通过第三方专用账户进行托管。同时,单次收取的租金数额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租金,超出部分需纳入监管范围。这些规定为北京市住房租赁市场设立了严格的标准。
确保租金安全无忧
据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租赁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若租赁双方对押金的使用存在争议,可通过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并在达成一致后形成书面文件。监管银行将依据该文件内容对押金进行相应处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随着该功能的全面推广,租房者可以在郑州市房屋租赁平台上选择已接受资金监管的企业,并申请相关监管业务,从而有效保障租赁当事人的资金安全和合法权益。
根据《郑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住房租赁企业需在郑州市范围内选择一家已与房屋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对接的银行,设立全市唯一的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并签订统一的资金监管协议。
8月30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官网发布通知,要求已注册但尚未按照《郑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试行)》开设资金监管专户的住房租赁企业,务必于9月1日前完成专户开设工作。新注册的住房租赁企业也需在注册后10个工作日内开立监管专用账户。
为加强监管,郑州市将对住房租赁企业是否开设专户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于未开立专户的企业,将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并取消其住房租赁企业备案资格,不得享受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的税收优惠和财政奖补资金支持。同时,将相关信息抄送发改、网信、税务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以营造健康的市场环境。
目前,已完成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系统开发及对接的银行包括交通银行、光大银行、郑州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等8家银行。
此外,郑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也发布了相关通知,要求各单位严格标准、高效工作、高质量服务,扎实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工作,为郑州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全面、顺利、有序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多地积极响应租赁新政
近期,武汉市也出台了新政,对住房租赁资金实施监管,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定超过三个月的租金和超过一个月的押金应存入监管账户。
《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的实施不仅明确了租赁市场的地位和作用,还严格规范了市场秩序。对于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房屋改建的租赁住房、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的租赁住房等,明确规定了不得销售、变相销售或用于短租。同时,针对市场乱象如克扣租金押金、长收短付等问题,条例为违规市场主体量身定制了严格的监管措施。
业内人士强调,在租赁关系中,承租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多年来,大部分投诉都反映了承租人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目前,住房租赁市场以散户对散户(C2C)为主,企业运营规模(B2C)占比较小,导致租金调控手段有限、难度较大。这些新政策的出台将对维护市场稳定起到积极作用。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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