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振兴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
AI导读:
吉林省纪委监委对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振兴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据吉林省纪委监委官方发布消息,近日,经吉林省委正式授权,吉林省纪委监委针对白城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刘振兴涉嫌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开展了深入的立案审查调查工作。
经审查查明,刘振兴背离初心使命,理想信念缺失,对党组织不忠诚,甚至在审查过程中试图对抗组织。他不仅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礼金,并滥用公车,而且违背了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上为他人牟取私利。此外,刘振兴还盲目推进项目,搞“政绩工程”,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同时对统计数据造假失察,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多个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振兴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他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必须予以严厉惩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吉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经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对刘振兴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并由吉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同时,终止其吉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和白城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亦一并移送。
此次严肃处理彰显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也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初心使命,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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