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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旨在通过多项措施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文章探讨了涉企检查成为企业负担的原因,以及新规的具体内容和亮点。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该意见对涉企行政检查进行了全面且系统的规范,旨在通过多项有力措施,将行政执法权力置于“制度的笼子”中,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企业“减负松绑”,激发市场活力。

原本旨在规范市场秩序、助力企业健康发展的涉企检查,为何会成为企业的沉重负担?

这背后,部分地区的职能交叉、协同机制缺失,导致检查频繁且无序,严重干扰了企业的正常运营,加重了企业负担。此外,个别部门形式主义严重,频繁检查只为彰显自身“作为”,更有甚者,将管辖企业视为“唐僧肉”,借“检查”之名行谋取私利之实,严重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极大挫伤了企业的积极性。

此次《意见》的出台,正是针对这些沉疴痼疾,提出了10项具体举措,其中涵盖了检查频次过高、检查标准不透明不一致、运动式检查、违规异地检查等广受诟病的问题,可谓有的放矢,直击要害。

“治国莫先于公”,涉企检查作为行政部门的权力,必须受到严格的约束和监管。此次《意见》明确了如何对这些权力进行监管,确保行政检查既合理又适度,既能有效发挥政府监管职能,又能避免对企业造成不必要的干扰,为企业生产经营留出更多自主空间。

以某天然气输送公司为例,据其负责人反映,从2021年至2023年,该公司每年都需接受上百次检查,最多的一年甚至达到326次,接待检查人员5344人次,这不仅给企业带来了极大的困扰,也严重损害了法治政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为此,《意见》提出了多项措施,包括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能通过非现场方式实施的不得入企检查,能合并的要合并,能联合的要联合,并限定了年度检查频次的上限,严控入企检查人员数量,坚决杜绝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

同时,《意见》还强调检查标准要透明统一,避免因部门间标准不一致导致企业无所适从。对此,《意见》要求向社会公布检查标准,对不同部门检查标准存在冲突的,要主动进行协调,确保企业能够清晰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此外,《意见》还明确了涉企行政检查的主体资格,强调以属地管辖为原则,要求明确相关规则,严禁违规实施异地检查。对于逐利检查、任性检查、变相检查、任性处罚企业等行为,《意见》也划定了红线,严肃责任追究,加大对乱检查的查处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还强调了数字技术赋能的重要性,通过数字技术手段实现执法协同,进行及时反馈和评价。例如,不少地方推出的“亮码入企”制度,不仅确保了检查的规范性,还让整个检查全过程可追溯、可监督。

配图:涉企行政检查改革 本刊首席摄影记者肖翊摄

总之,规范涉企检查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之一。只有真正筑牢权力的制度藩篱,才能有效遏制涉企行政检查的任性与乱象,让企业挣脱束缚、轻装上阵,心无旁骛地谋发展。这不仅是企业的期待,也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周刊,经授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