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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发布《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提出到2027年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实质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规划涵盖城乡融合发展、县域产业协同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及科技创新等多个方面。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期联合发布了《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简称《规划》),明确勾勒出未来乡村发展的宏伟蓝图。根据《规划》设定的目标,至2027年,我国乡村将取得全面振兴的实质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步入崭新阶段;至2035年,乡村全面振兴将迎来决定性胜利,农业现代化基本达成,农村将普遍具备现代生活条件。

《规划》强调,要优化城乡发展格局,分类有序地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具体措施包括统筹城乡发展布局、深化城乡融合发展、分类施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以及无缝衔接推进脱贫地区的全面振兴。

在城乡融合发展方面,《规划》提出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推行以常住地登记户口为基础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完善“人地钱挂钩”政策,确保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所有常住人口。同时,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促进人才、技术等要素向乡村有序流动,率先在县域内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推动城乡规划、建设和治理一体化,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此外,《规划》还着重于推动县域产业协同发展,提出以现代种养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为基石,构建以县城为核心、小城镇为节点的县域经济体系。同时,发挥产业园区的引领作用,引导县域产业集聚发展,形成经济新增长点。

在脱贫地区全面振兴方面,《规划》要求在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的稳定性,强化防止返贫监测机制,落实帮扶措施,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同时,加快补齐脱贫地区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优先布局产业发展所需配套设施,推动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具有成长性和带动力的产业体系,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推进消费帮扶,完善脱贫群众参与产业发展和收益分享机制。

《规划》还明确指出,要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水平,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加大粮食生产支持力度。

在科技创新方面,《规划》提出优化科技创新体系,稳定支持基础研究和公益性科研机构,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分类评价制度。同时,加强原创性研究,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完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此外,还提出加快种业振兴,实施农机装备补短板行动,大力发展智慧农业。

为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提出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深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强化农民增收举措,全面促进农村消费。在促进农村消费方面,《规划》要求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健全电子商务和物流服务体系,加快消费扩容。同时,加大农村产品创新和营销力度,支持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等下乡,深入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鼓励信息消费。

最后,《规划》强调健全多元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机制,发挥财政支持作用,完善金融服务,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同时,支持和引导社会投资参与乡村振兴,推进“万企兴万村”行动,确保乡村振兴投入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避免新增地方债务风险。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