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数据局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三份政策文件,标志着“1+3”政策体系初步形成,为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了政策支撑与实践指导,预计将激发公共数据供给动力和全社会用数活力,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记者于1月20日获最新消息,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并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的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数据局于近日联合发布了《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以及《关于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实施规范》及《通知》)。这一系列举措标志着我国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1+3”政策体系已初步成型,为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推动各类数据资源的融合应用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与实践指导。

据悉,这三份配套政策文件分别从公共数据资源的登记管理强化、授权运营实施规范以及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建立等方面,对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特别是授权运营的全过程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指导与规范。《管理办法》致力于构建一个全国统一的公共数据资源登记体系,实现全国公共数据资源的“一本账”管理。《实施规范》则明确了授权运营工作的决策流程、实施路径及管理要求,旨在促进授权运营工作的规范化、有序化开展。《通知》则通过构建科学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政策的引导与调节作用,既推动运营机构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又有效防止其形成垄断利润。

这三份政策文件的发布与实施,预计将极大地激发公共数据的供给动力与全社会的用数活力,推动数据要素的市场化配置改革,加速培育全国一体化的数据市场,充分释放公共数据要素的价值,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数据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及地方的沟通协调,一体化推进公共数据资源的登记、授权运营及价格机制的落地实施,形成政策合力,提升政策效能。同时,将大力推动供需对接与部省协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通过共享、开放、授权运营等方式,打造一批“公共数据应用示范场景”,形成一批切实可行、触手可及的应用成果,并推广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开发利用模式。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