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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三项文件,标志着美丽中国建设“1+1+N”实施体系不断完善。计划至2027年形成一批实践及制度创新成果,至2035年实现美丽城市建设全覆盖,美丽乡村基本建成。

2025年1月20日,生态环境部如期召开了1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透露,近日,我国正式印发了《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及《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三项重要文件,标志着美丽中国建设的“1+1+N”实施体系正不断完善和深化。

其中,《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明确将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作为核心任务,以深化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增进民生福祉为关键,通过改革创新、重点突破和示范引领,在各层级如区域、省域、城市及县域分类分级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计划至2027年底,形成一批实践及制度创新成果,打造多个群众满意的示范样板,为美丽中国建设的全面推进提供宝贵经验和标杆。

《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则着重于引导各城市在绿色低碳、环境优化、生态宜居、安全健康及智慧高效五大领域,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开展美丽城市建设,旨在打造美丽城市示范标杆,构建高品质生态社区,并推动各类美丽细胞的培育。

该方案设定了至2027年,城市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城区环境大幅改善,生态宜居特性更加鲜明,治理效能明显提升的目标,并计划推动约50个美丽城市建设取得标志性成果。至2035年,城市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将广泛形成,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及持续性显著提升,形成智慧高效、多元共治的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现美丽城市建设全覆盖。

《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则聚焦于农业农村生态环保领域农民群众关心的痛点难点问题,提出了4项重点任务和18项重要举措,旨在建设干净整洁的村庄、推动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打造生态环境优美的美丽乡村。计划至2027年,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40%,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完成6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并率先在部分有条件的市或县(市、区)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劣V类水体。

至2035年,美丽乡村将基本建成,农村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将广泛形成,乡政府驻地、中心村等重点村庄将全面完成环境整治,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劣V类水体,有条件的市或县(市、区)将重现乡村的亲水记忆。同时,该方案还提出了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基本指标体系。

(文章来源:羊城晚报·羊城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