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数据局携手构建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制定运营服务费标准,并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制定上限收费标准,为数据经济的发展注入新活力。

南方财经1月20日电,为推动我国公共数据资源的高效利用与市场化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国家数据局携手构建了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价格形成机制。这一机制的核心在于制定科学合理的公共数据运营服务费标准。

具体而言,发展改革部门将联合数据管理部门,共同核定运营机构的最高准许收入。在此基础上,授权主体被赋予制定各类产品和服务上限收费标准的职责,并需将这些标准书面报告给发展改革部门和数据管理部门。运营机构则在不超过上限收费标准的框架内,自主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

为确保上限收费标准的合理性和公平性,授权主体在制定时需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不同应用场景下各类产品和服务所需的数据、算力、存储等资源使用情况,人力资源投入,以及销售规模等。收费方式灵活多样,可以按产品数量、服务次数、服务时间或数据调用量等形式进行计费。

此次价格形成机制的建立,标志着我国在公共数据资源市场化运营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为数据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