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及过渡期安排
AI导读:
财政部近日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的独立性提出要求,并就关键审计合伙人轮换和向审计客户提供非鉴证服务实施过渡期安排。
近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该准则旨在强化注册会计师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时的独立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相关负责人就这一《独立性准则》的相关问题,接受了记者的专访,详细阐述了准则的核心内容和实施细节。
据悉,《独立性准则》将于2025年7月1日正式生效,为确保准则的平稳过渡,特别针对两种关键情形制定了过渡期安排。首先,针对关键审计合伙人的轮换问题,考虑到《独立性准则》对公众利益实体范围的明确界定,对于审计客户由非公众利益实体转变为公众利益实体的特殊情况,将实施灵活的过渡期安排,以确保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其次,针对会计师事务所向审计客户提供非鉴证服务的问题,《独立性准则》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对于在准则施行前,会计师事务所已承接但按照新准则规定不得提供的非鉴证服务,以及在准则实施后,因审计客户身份转变(由非公众利益实体变为公众利益实体)而不得继续提供的非鉴证服务,同样制定了详尽的过渡期安排,以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和避免对行业造成不必要的冲击。
此次《独立性准则》的发布,不仅标志着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在独立性要求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也为提升审计质量、保护投资者利益提供了更为坚实的制度保障。未来,随着准则的深入实施,预计将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文章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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