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2025年1月20日,樊维秋因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执行死刑。此前,他已被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案件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依法核准。

2025年1月20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正式对樊维秋执行了死刑。此次执行过程由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进行现场监督,确保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回顾案件,2024年12月27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曾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判处樊维秋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樊维秋表示服从判决,未提出上诉。随后,该案件经过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并最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严格复核,依法核准了对樊维秋的死刑判决。

此案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再次提醒公众要遵守法律法规,切勿以身试法。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挑战,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文章来源:央视新闻,图片及链接信息保持不变,以原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