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多地现零首付购房套路,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风险提示
AI导读:
近期,福建部分地区网络上涌现零首付、低首付购房广告,但《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调查发现,这些方案暗藏多重风险,增加购房者经济负担。金融监管总局厦门监管局发布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谨慎对待零首付购房宣传。
本报记者 张文章
近期,福建部分地区网络上涌现了一系列零首付、低首付购房的广告宣传,如“准现房,零首付,月供仅需3000元”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深入调查发现,这些看似轻松的购房方案实则暗藏多重风险,增加了购房者的经济负担。
在莆田,一则“零首付9900/平玉湖公园旁”的二手房广告引起了记者的注意。房产经纪人余先生解释称,通过“高评高贷”操作,购房者可以实现零首付购房。然而,这种操作方式会导致购房者需要承担更多的税费,并且贷款总额增加,利息负担也随之加重。
房地产从业者林经理进一步揭示了二手房交易中的“高评高贷”套路。他介绍,为了方便购房者多贷款、减少首付款,一些中介会联合卖方、评估机构恶意抬高房屋评估价,通过阴阳合同实现零首付。但实际上,这种做法增加了购房者的税费和利息支出。
在新房市场,零首付、低首付的套路同样屡见不鲜。福州滨江左岸项目曾打出“零首付”广告,但随后运营商发表声明称,该行为系个别抵房方的个人行为,公司并未参与。记者在其他楼盘也发现了类似宣传,如“福州金地自在城2室2厅1厨1卫总价65万元左右首付0元”。然而,售楼人员坦言,所谓的零首付实际上只是低首付,购房者仍需支付一定金额的首付。
此外,福州不少开发商还推出了由开发商垫付部分首付的低首付促销手段。然而,业内人士指出,这种做法变相降低了房贷准入标准,存在借贷安全隐患。
金融监管总局厦门监管局调查发现,零首付购房套路主要包括他方垫资、高评高贷和偷梁换柱等模式。这些模式并未实质解决购房者资金短缺问题,反而可能增加购房、还款成本。银行机构发现首付款来源存在问题时,可能导致贷款申请无法通过或提前收回贷款,购房者面临房贷两失的风险。
因此,金融监管总局厦门监管局发布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谨慎对待零首付购房宣传,充分考虑自身情况,选择正规金融机构获取金融服务,理性作出选择,避免陷入债务危机。
(文章来源:中国消费者报,图片均为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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