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本市场监管全面升级,券商中介迎来最高级别新规
AI导读:
2025年中国资本市场监管全面升级,出台最高级别新规规范券商中介IPO承销行为,旨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华夏时报记者王兆寰北京报道
2025年,中国资本市场的监管体系迎来了全面革新,针对券商中介在承销IPO发行中的行为,监管部门出台了最高级别的新规,旨在重塑市场生态。
日前,国务院正式公布了《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指出,证券公司在从事保荐业务时,可按照工作进度分阶段收取服务费用,但费用的收取与否及具体金额,不得与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的结果挂钩。这一举措从根本上打破了传统“成功上市才收费”的行业惯例。
同时,《规定》对证券公司的承销业务也提出了严格要求,强调收费必须综合评估项目成本等因素,严禁按照发行规模递增收费比例,以防止中介机构为了追求高额利润而过度包装或推动质量不佳的项目上市。
业内人士认为,该《规定》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规范IPO中介服务领域取得了重大进展,不仅延续了监管层“严把IPO上市关,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的政策导向,还通过明确服务收费原则、禁止上市奖励等措施,有望从根本上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保障投资者权益,推动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此外,《规定》的实施还有望激发券商在保荐业务上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分阶段收费且不以IPO结果作为条件,将促使券商更加重视上市各环节的准备工作,提高项目成功率。在股权融资逆周期调节的环境下,这一举措有助于平滑投行收入波动,增强市场稳定性。
服务费与IPO结果脱钩
值得注意的是,《规定》在去年8月份开始征求意见,并于2025年年初正式公布,自2月15日起施行。这一新规适用于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为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收取费用等相关活动。
西部证券发布的最新报告指出,《规定》的出台将有利于培育独立、客观、公正、规范的中介机构,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报告还分析称,我国现行法律对中介机构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配合实施财务造假等行为已有明确的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但在具体收费行为的监管方面尚存在空白。本次《规定》的制定坚持从严监管原则,旨在填补这一监管空白,防止中介机构与发行人不当利益捆绑。
《规定》第六条明确指出,证券公司从事保荐业务时,可以按照工作进度分阶段收取服务费用,但费用的收取与IPO结果无关。同时,在承销业务中,证券公司也必须综合评估项目成本等因素来收取服务费用,严禁按照发行规模递增收费比例。这一规定将有效缩短投行部门的回报周期,提高券商在股权融资业务上的积极性。
此外,《规定》还要求发行人必须在招股说明书或其他文件中详细披露中介服务收费标准、金额以及发行人付费安排等信息,并严禁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违规变相收费。这一举措将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防止中介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不当利益捆绑,从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家北京上市券商非银首席分析师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总的来看,《规定》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规范IPO中介服务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通过明确服务收费原则、禁止上市奖励等措施,有望从根本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激发券商积极性
据上交所企业上市服务消息显示,2024年全年终止审查项目数量大幅增加至436家,较2023年的286家增长了近50%。这一数据反映出在严监管环境下,券商IPO和再融资业务面临较大压力。
东海证券非银行业首席分析师陶圣禹认为,前期在一二级市场逆周期调节的影响下,券商IPO和再融资业务明显放缓。虽然严监严管下的项目质量有所提升,但撤否率的增长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券商在股权融资业务上的积极性。然而,《规定》的出台有望改变这一局面。
陶圣禹指出,《规定》明确券商保荐业务按工作进度分阶段收费且不以IPO结果作为条件,这将激发券商在保荐业务上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同时,对券商承销业务的要求也将促使其更加注重项目的整体质量和可持续性,从而提升资本市场的配置效率。
此外,陶圣禹还强调,严禁“带病闯关”的红线仍在。未来,券商需要投入更多资源、提供更有力的辅导支持更优质的企业上市。这将是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之一。
延续监管框架 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此次《规定》的出台不仅是对券商中介行为的细致规范,更是延续了去年新“国九条”以来的监管框架。A股投融资改革的落地需要匹配更高质量的上市公司群体。
陶圣禹认为,资本市场新“国九条”和“1+N”政策体系的落地成效正在逐步显现,并呈现出从严监管、加大惩治力度的监管脉络。未来,高质量发展的具体细则将成为资本市场长远发展的主要推动力。
日前,证监会对2025年的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加快改革开放、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等。其中特别提到要强化功能发挥、有力支持经济回稳向好,并提升行业机构服务新质生产力和居民财富管理的综合能力。
在陶圣禹看来,深化投融资综合改革是下一步的重点工作之一。随着ETF规模的大幅增长和两项创新货币政策工具的相继落地,中长期资金正在逐步入市。同时制度的包容性和适应性也在不断提升,需要更多高质量的企业相匹配。在此阶段对于中介机构行为的规范和积极性的提升将为资本市场注入更多活水,加速“新质生产力-资本市场-中长期资金”的良性循环。
展望未来,陶圣禹建议把握并购重组、高“含财率”和ROE提升三条逻辑主线来关注个股投资机会。同时他也建议关注资本实力雄厚且业务经营稳健的大型券商配置机遇。
值得一提的是,在1月17日晚间,中信证券和招商证券纷纷发布了2024年业绩快报。其中中信证券营业收入达到637.89亿元,同比增长6.1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7.04亿元,同比增长10.06%。而招商证券则实现营业总收入208.72亿元,同比增长5.3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67亿元,同比增长高达18.29%。这些数据显示出券商行业在严监管环境下的稳健发展态势。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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