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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日就《投行业务自律监管平台常规数据报送接口(征求意见稿)》征求行业意见,计划推出投行业务自律监管平台,涵盖五大功能,提升报送效率,加强投行业务监管。

  券商中国记者获悉,中国证券业协会(简称“中证协”)近日向业内发布了《投行业务自律监管平台常规数据报送接口(征求意见稿)》,旨在征求行业意见。

  中证协计划推出投行业务自律监管平台,该平台将集成电子底稿目录管理、电子底稿抽查、业务开展情况管理、保荐代表人执业行为信息管理以及投行类质量评价等五大核心功能。借助“证联链”区块链技术,券商能够将投行业务数据高效报送至中证协。

  即将上线的投行业务自律监管平台

  该自律监管平台是中证协在原有底稿监管系统和质量评价系统的基础上,通过整合优化形成的。它旨在支持中证协对投行业务的全面监管,包括电子底稿管理、业务开展情况跟踪、保荐代表人行为管理以及质量评价等工作。

  为提升投行业务信息的报送效率,中证协依托“证联链”,将报送数据分为常规报送类和专项报送类两大类。未来,中证协将根据自律监管需求,逐步扩大投行业务信息报送的范围。

  征求意见稿是在《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工作底稿数据接口规范》《投行项目信息常规报送数据报送规范》和《投行业务质量评价专项报送数据报送规范》三项标准的基础上,经过整合、升级和修订而成,旨在明确证券公司完成证券业协会投行业务自律监管平台数据报送的相关接口要求。

  近年来,证监会不断强化对投行业务的监管力度。在2024年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结果中,多家公司因投行业务违规被扣分,并取消相关项目业务发展加分,传递出合规风控为本的强烈信号,推动行业提升执业质量,迈向高质量发展。

  券商须报送四方面核心信息

  根据征求意见稿,券商需要报送的数据范围涵盖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项目基本信息,包括股票保荐、推荐挂牌业务、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以及债券承销业务等项目的信息。中证协建议券商在项目信息有新增或变动时及时报送,并在每年投行业务质量评价工作开始前完成上一年度项目基本信息的报送。特别地,针对IPO撤否问题,券商还需报送项目终止原因。

  二是项目人员信息,券商在首次报送项目基本信息时,需同时报送项目人员信息,包括现处于项目中的人员及历史人员信息。后续信息变化时,券商应及时更新报送。每年投行业务质量评价工作开始前,券商需完成上一年度项目人员信息的报送及更新。

  三是底稿目录信息,报送方式已修改为与证联链节点或IPFS直接交互,部分项目信息字段和项目成员信息进行了精简,但底稿目录结构要求不变。券商需根据指引要求,报送2021年1月1日起承揽的项目信息,并允许在未报送完整项目信息前,优先报送底稿目录信息。

  四是证券公司或投行项目的负面事项,包括公司及投行项目被处罚、立案调查等情况。券商需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确保报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于存在负面事项的券商或投行项目,中证协将要求券商提交详细的负面事项情况。

  征求意见稿显示,最新版的数据报送范围在原有规范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对项目基本信息和项目人员信息报送要求进行了整体调整,而负面事项部分则基本保持不变。(文章来源:券商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