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通报IPO警示案例,长晶科技涉违规
AI导读:
深交所内部通报一起IPO警示案例,涉及江苏长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申请创业板上市过程中存在经销收入核算规范性异常以及商誉减值准备计提依据不充分的问题,引发市场关注。
重要文件公章系粘贴、销售订单存在事后编辑痕迹!深交所内部通报的IPO警示案例直接指向江苏长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晶科技”)。8月12日,澎湃新闻记者获悉,深交所近日下发了《发行上市审核动态(2024年第5期)》,通报了一起涉及长晶科技的IPO警示案例。
据悉,该案例涉及长晶科技在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存在经销收入核算规范性异常以及商誉减值准备计提依据不充分的问题。深交所现场督导发现,长晶科技向经销商销售的业务单据存在异常,销售订单与对账单等重要支持性文件上的公章系粘贴的图片,且销售订单存在事后编辑痕迹。此外,长晶科技与部分经销商之间可能存在压货安排。
同时,深交所还发现长晶科技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依据不充分。长晶科技在收购某标的公司约65%股权后形成商誉约7亿元,但在商誉减值测试时委托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认为商誉未发生减值。然而,深交所现场督导发现,评估报告中的关键产品销量预测数据远高于历史与当下实际数据,且未依据收入规模增长情况对营运资本进行匹配预估。此外,评估机构在评估工作底稿中明确认为,长晶科技相关商誉存在减值迹象。
澎湃新闻注意到,长晶科技在招股书中曾表示,公司聘请了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新顺微资产组截至2022年末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了评估,经减值测试,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然而,深交所的通报揭示了长晶科技在IPO申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指向了已撤回IPO项目的长晶科技。
此外,《审核动态》还通报了深交所5-6月的监管情况,针对14个IPO项目、2家再融资项目的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出具了38份《监管工作函》。同时,深交所还对1家再融资欺诈发行项目的保荐人、申报会计师事务所及执业人员实施了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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