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北交所IPO门槛相对较低,但需满足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条件。然而,实际操作中,“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标准有形同虚设的嫌疑,引发投资者争议。

由于北交所设置了相对较低的上市门槛,众多在A股市场IPO失败的公司纷纷选择转战北交所。然而,北交所并不直接接受这些公司的上市申请。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规定,申请在北交所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公司,必须满足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条件。

这一条件包含两层含义:首先,公司需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其次,公司必须是创新层挂牌公司。这样的设置旨在避免北交所与沪深交易所之间的上市资源竞争,同时支持全国股转系统,特别是创新层挂牌公司的发展,增强全国股转系统的吸引力,推动其持续发展。因此,“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标准设定可谓用心良苦。

然而,从实际操作来看,“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标准似乎有形同虚设的嫌疑。以昆仑联通为例,该公司于今年3月1日从沪市主板主动撤回IPO申请,随后在6月28日其IPO申请被北交所受理。这意味着昆仑联通在一年内完成了两次IPO申报,仅时隔3个多月便转战北交所。这引发了投资者的困惑:北交所不是有“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限制性条件吗?

事实上,“连续挂牌满12个月”指的是截至北交所上市委审议时的时间,而非受理时。昆仑联通在全国股转系统正式挂牌,到其股票在北交所上会之时,挂牌时间满足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要求即可。因此,所谓“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标准只是一个“虚招”。

为了满足这一“虚招”,昆仑联通于今年6月20日正式挂牌新三板,即全国股转系统。根据“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要求,该公司在北交所的上会时间不早于明年6月20日即可。这样的安排使得昆仑联通在IPO问询与等待的过程中,也能实现在新三板“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要求,新三板挂牌与IPO审核进程两不误。

然而,这种“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标准对于昆仑联通的IPO审核来说,实际意义有限。设置这种毫无实际意义的标准,不如不设。若真要设置“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标准,则应将其落到实处,让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实实在在地挂牌交易12个月,然后停牌,再提出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这才是对新三板发展的真正支持。

因此,为了避免“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标准形同虚设,其计算口径应从股票在新三板挂牌之日到公司股票IPO申请被交易所受理之日,而非上会之日。这样的调整不仅有利于新三板市场的发展,也有利于对IPO公司的质量把关。

(文章来源:大河财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