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江苏农村金融体系改革迈出关键步伐,江苏农商联合银行筹建获批。全国各地加速推进农信联社改革,旨在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理顺股权结构,提升经营效率。农信改革持续深化,不同省份因地制宜选择联合银行或统一法人模式进行改革。

金融改革正逐步成为驱动农村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2025年初,江苏省农村金融体系改革迈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公示了关于筹建江苏农村商业联合银行(以下简称“江苏农商联合银行”)的批准文件,依据文件要求,筹建工作小组需在六个月内圆满完成筹建任务。

据江苏省内某农商行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当前江苏农商联合银行的筹建工作主要由省联社主导推进,尽管关于省农信系统内行社(包括农商行、信用社)的具体调整方案尚未出台明确文件,但联合银行的组建预计不会对基层行社的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

回顾2024年,多地省联社改革成果显著,四川农商联合银行、广西农商联合银行、海南农商银行相继挂牌开业。同时,贵州、湖北、江西等地也公布了省联社改革计划,明确提出将组建省级农商联合银行。

银行牌照新增亮点

2024年9月,江苏省联社审议并通过了《江苏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方案》相关提案,决定在江苏省联社基础上组建江苏农商联合银行。此次监管部门的批准标志着江苏农信系统及江苏省联社迈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随着众多农信社改制为农商行,如何有效解决省联社“行政化”管理与农商行“商业化”运作之间的匹配问题,已成为当前推进各地省联社改革的关键议题。作为国内农信系统中首家成立的省联社,江苏省联社的改革进程备受业界瞩目。此次改革不仅关乎江苏省联社的转型,更为全国农信系统改革提供了宝贵的参考。

江苏省联社官网信息显示,该联社的股权由系统内60家农商行共同持有,每家农商行持股比例约为1.67%。

据公开信息,江苏省农信系统内的60家农商行中,常熟银行(601128.SH)、紫金银行(601860.SH)、无银行(600908.SH)、张家港行(002839.SZ)、江阴银行(002807.SZ)、苏农银行(603323.SH)等6家农商行已在国内主板上市,除江阴银行资产规模超过1500亿元外,其余5家农商行的资产规模均超过2000亿元。此外,如皋银行(871728)在新三板上市,截至2023年底,该行总资产规模达到772.16亿元。除这7家上市农商行外,江苏省联社辖内的其余53家农商行资产规模均超过百亿元。

多位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拥有6家主板上市农商行和1家新三板上市农商行的江苏省而言,如何有效整合这些上市农商行的资源,实现协同发展,无疑是一项艰巨的挑战。

目前,江苏农商联合银行筹建工作小组尚未公布具体的改革方案。据江苏省内某农商行人士透露,“根据当前已知情况,在组建农商联合银行后,60家行社暂不会进行资产并表处理。目前的清资核产主要是理清省联社层面的资产,并未涉及辖内行社的资产核查。”他进一步表示,“后期不排除有农商行可能会退股省联社,转而由国资入股江苏农商联合银行的可能性,但具体还需等待后续文件指示。”

对于江苏农商联合银行的组建进展,部分江苏省内农商行作出了回应。常熟银行表示,目前常熟银行仍是省联社的股东之一,具体的农商联合银行组建工作由省联社方面筹备;无锡银行表示,暂未接到需参与组建农商联合银行的文件;张家港行表示,对省联社改革进展尚不清楚;江阴银行表示,目前未收到需参与组建的通知。此外,还有多位江苏省内银行人士也表示“暂未接到组建相关的通知”。

近两年来,全国各地加速推进农信联社改革,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化解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省联社改革因地制宜地为农信机构稳健经营发展提供了更有力的平台支持;二是理顺股权结构,完善内部治理,提升经营效率。此前,业内已指出各省联社和下级行社之间的管理关系一直备受关注,农商行作为省联社的股东方持股省联社,但在高管任命方面却受省联社管理,这种股权和管理权倒置的现象降低了银行机构的经营效率。

目前,江苏省联社对辖内农信系统承担如派驻高管等管理职能,省内部分实力较强的农商行业务经营具有较强独立性。

从已组建完成并开业的农商联合银行的经验来看,农商联合银行组建后,在理顺省联社管理职能的同时,对辖内县域农商行的独立法人地位、自主经营影响有限。最直接的影响是省农信系统新增了一张银行牌照。

农信改革持续深化中

兴业研究报告指出,各地区的省联社犹如隐形的“超级农商行”,华东、华南片区省联社管辖的资产规模普遍超过2万亿元,中西部片区联社的资产规模也在5000亿元至1万亿元之间,超越了传统城商行的体量。以近期官宣筹建的江苏农商联合银行为例,江苏省联社官网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6月末,全省农商行系统各项存款余额达3.83万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达3.06万亿元,均位居省内银行同业首位。

记者梳理各省农信系统资产规模显示:截至2024年4月末,浙江省农信系统各项存款余额达4.74万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达3.62万亿元,连续多年保持全省银行业和全国农信首位;截至2023年底,广东省全省农商行总资产达4.62万亿元,各项存款达3.57万亿元,各项贷款达2.53万亿元;截至2023年底,山东省全省农商银行各项资产总额达3.53万亿元,各项存款余额达2.83万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达1.88万亿元,其中涉农贷款余额9526.6亿元,小微企业贷款余额9451.8亿元;截至2023年11月末,河南省农商行系统共有135家市县农商银行(农信联社),资产总额达2.42万亿元,存款余额达2.05万亿元,贷款余额达1.19万亿元;截至2024年3月末,山西省农信系统资产总额达1.878万亿元。

对于资产规模庞大的农信系统而言,农信系统改革是我国金融改革的关键一环,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健全金融服务体系、维护经济金融安全稳定、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2023年国务院15号文强调,“以省为单位制定中小银行改革化险方案”,“以转变省联社职责为重点,加快推进农信社改革”。

据公开信息,各省农信系统改革纷纷落地。目前已有6家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获批成立,分别为浙江、河南、山西、四川、广西以及此次获批的江苏农商联合银行;同时,三家“统一法人模式”省级农商行也获批成立,分别为海南、辽宁以及内蒙古三家统一法人农商行。

不同省份因地制宜选择不同模式进行改革,联合银行模式和统一法人模式是当前农信系统选择较多的两种模式。

不同的改革模式面临各自挑战。在联合银行模式下,新组建的农商联合银行需应对管理复杂性以及辖内不同农商行资源整合的难题。此前业内对该模式的争议在于,若辖区内农商行发展水平不均衡,在成立农商联合银行后,可能会出现大型农商行主导经营决策权,而小型农商行利益难以保障的情况。而在统一法人农商行模式下,则需特别关注可能出现的省(区)政府所属企业或其他企业作为农商行大股东控股的情况,以避免新机构偏离服务“三农”的政策导向。

目前已改革落地的各省农商联合银行、统一法人农商行的注册资本规模显示,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和山西农商联合银行注册资本金分别为50亿元,广西农商联合银行注册资本金为26亿元,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注册资本金为220亿元;三家农商行省级农商行的资本规模分别为辽宁农商行注册资本规模207亿元,海南农村商业银行注册资本金220.21亿元,以及内蒙古农商银行目前正在筹建当中,拟募股560亿元(最终以监管批示为准)。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