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明确拟IPO企业“创新性”指标要求
AI导读:
北交所发布最新一期发行上市审核动态,对拟IPO企业的创新特征作出多项规定,包括创新性量化指标、创新特征信息披露等,旨在筛选出真正具备创新能力的企业,促进业绩增长,提升抗风险能力。
明确板块定位,北京证券交易所(下称“北交所”)针对拟IPO企业提出了严格的“创新性”指标要求,旨在筛选出真正具备创新能力的企业。
近日,北交所发布了最新一期发行上市审核动态,详细阐述了拟IPO企业的创新特征要求,包括创新性量化指标和创新特征信息披露等多个方面。据证券时报记者从业内获悉,此次规定旨在确保申报发行上市的企业具备基本的创新投入或产出,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及转型升级等方式,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业绩增长,提升抗风险能力。
北交所强调,申报企业应充分披露其创新特征,结合客观依据论证其创新能力。同时,中介机构也被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保荐机构在推荐企业申报北交所发行上市时,应充分评估企业是否符合基本要求,并发表明确意见。
此次审核动态还明确提出了三项基本指标要求,包括研发投入、知识产权成果以及标准研究制定成果等。具体而言,企业需通过持续开展研发投入维持创新能力和竞争优势,拥有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成果,并积极参与标准研究制定。
此外,北交所还规范了信息披露的五大方面,要求企业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客观、准确地披露其创新特征,包括创新投入、创新产出、创新认可等方面的情况。同时,企业还应披露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或新设备、新方法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升级的情况。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北交所上市公司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高达92.37%,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占比48.19%。这些公司在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数量、发明专利等方面均表现出色,体现了北交所在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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