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融监管局警示非法商业保险活动
AI导读:
山东金融监管局发文警示,有不法分子擅自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破坏市场秩序。提醒金融消费者提高防范意识,选择合法保险机构,保存交易证据,及时举报非法活动。
1月17日,山东省金融监管局发布重要通知,指出近期有不法分子在包括山东省在内的多个地区设立公司,并擅自从事商业保险业务。这些公司未获得金融业务资质,涉嫌非法经营商业保险,严重扰乱了保险市场秩序。此举旨在保护广大民众的合法权益,提升金融消费者对非法金融机构及活动的防范与识别能力,从而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
山东金融监管局特别强调,金融业属于特许经营行业,任何机构或个人在未经依法批准的情况下,均不得擅自经营金融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险业务必须由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保险组织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均无权经营。同时,保险公司及其代理机构、经纪机构等中介机构在开展保险业务时,必须依法取得特许保险机构经营业务的许可证。
为确保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山东金融监管局建议,消费者在面对相关业务时,应保持警惕,主动核实保险业务经营资质,避免与无资质或伪造资质的经营主体发生交易,以防遭受财产损失和个人信息泄露。如需购买商业保险产品,消费者应选择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保险机构,并购买经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产品。同时,消费者应妥善保存交易记录等相关证据,一旦发现非法保险活动,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当地金融监管部门举报。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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