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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25年有关医保工作安排,初步介绍了即将推出的丙类药品目录的相关考虑和计划,旨在支持引导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及时将创新药品纳入报销范围。

南都讯记者宋承翰发自北京,1月17日,国家医保局于新闻发布会上详细阐述了2025年医保工作的规划,并初步披露了即将推出的丙类药品目录的相关构想与规划。

去年12月末,国家医保局在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提及探索创新药的多元支付机制,旨在鼓励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将创新药品纳入报销范畴,并着手研究丙类药品目录的建立,未来将逐步扩展至其他合规的商业健康保险。其中,“丙类药品目录”的提出迅速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在会上详细解释了制定“丙类药品目录”的初衷。他指出,丙类目录将作为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有效补充,专注于那些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显著、患者受益明显,但因超出基本保障范畴而暂未纳入基本医保的药品。在适用范围上,将采取积极措施,鼓励惠民型商业健康保险将丙类目录纳入保障范围,同时允许其他合规的商业健康保险使用。

黄心宇司长强调,丙类目录的推出是一次重要的创新尝试,有助于商业健康保险合理界定药品保障范围,提升保障水平,从而减轻患者的疾病治疗费用负担。

在潍坊市寒亭区寒亭街道东院社区卫生室,医护人员为患者取药。当前,医保目录主要分为甲、乙两类。甲类药品主要为临床必需、广泛使用、疗效确切且价格相对较低的药品,其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的支付标准和分担方式承担。乙类药品则是可供临床选择使用、疗效确切且价格略高于甲类的药品,纳入乙类管理的还包括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参保人使用乙类药品时,需先自付一定比例,剩余部分再由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分担。

长期以来,患者和业界一直在呼吁医保体系推动多元支付机制,以纳入更多高价值的创新药,为患者提供更多治疗选择。因此,“丙类药品目录”的提出迅速引起了广泛关注。黄心宇司长表示,这反映出医药产业、保险行业和患者群体对建立创新药的多元支付机制、拓展支付渠道抱有高度期待。

关于丙类目录的结算价格确定,据介绍,丙类目录的调整将与每年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同步进行,计划于今年内发布第一版,工作程序参照基本医保。将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决定性作用,保险公司将充分参与,商保结算价格由国家医保局组织商业保险公司与医药企业协商确定,并探索更严格的价格保障措施。

为支持丙类目录的使用,国家医保局还将调整现有的支付管理政策。据悉,丙类目录将不计入参保人自费率考核和集采中选可替代药品监测范围,符合条件的病例也可不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暂时实行按项目付费。具体工作方案将尽快完善,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鉴于丙类目录需要与商业健康保险对接,并需要精确计算落地时间,因此今年医保目录的调整周期也将同步调整。黄心宇司长介绍,预计从今年4月1日起开始申报,争取9月完成目录调整。为减少对行业的影响,今年还将推出预申报措施,即在4月1日目录调整申报开始时,若药品尚未获批但预期在5月底前可获批,企业即可进行预申报。只要5月底能正式获批,即可参与专家评审等环节。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