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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携手十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标准制定与实施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强调严格限定标准制定范围,强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强制性标准执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南方财经1月16日电,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携手十七个相关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标准制定与实施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旨在全面强化标准制定及实施监督工作的规范化管理。该《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标准化管理领域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意见》着重指出,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必须严格界定各类标准的制定范畴,严禁越界制定。同时,强调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实施规范化管理,加强标准制定的合规性和协调性监督,以确保每一步骤都符合法定程序和要求。此外,还将加大对重要国家标准制定的跟踪督办力度,力求在最短时间内满足社会对重要急需标准的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明确指出,强制性标准具有法律约束力,必须严格执行。相关部门需切实做好强制性标准的组织实施、宣传普及和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以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共利益。

此外,《意见》还要求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以及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切实履行宣传贯彻和推广职责,强化推荐性标准的组织实施,推动标准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广泛应用。

此次《指导意见》的发布,不仅有助于提升我国标准体系的整体水平和国际竞争力,还将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