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2025年将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
AI导读:
金融监管总局在2025年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将持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具体措施包括深化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提升监管质效以及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等。
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在2025年监管工作会议上着重提出,需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据分析人士预测,今年的金融监管工作将继续坚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通过增强监管质效,精准施策于重点领域风险,以更好地服务于宏观经济大局和各类经营主体的实际需求。
深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机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指出,去年我国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成功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具体措施包括加速推进高风险中小银行的处置工作,显著降低了中小银行的整体风险水平;在房地产领域,通过实施“四个取消、四个降低、两个增加”的政策组合拳,成功推动了房地产市场的企稳回升;此外,还制定了“6+4+2”化债方案,大幅减轻了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偿债压力。
金融监管总局明确,今年将继续深化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通过扩围增效,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的新模式,并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防范化解工作。其中,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为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的关键措施,自去年初建立以来,已在下半年实现了扩围增效,为房地产项目的融资和顺利交付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针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梁斯建议,应坚持化解存量、遏制增量的原则,通过安排一定规模的再融资政府债券,支持高风险地区化解隐性债务,减轻到期债务集中偿还压力,降低利息支出负担。同时,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治理的监管,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并健全监督问责机制,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对新增隐性债务、虚假化债等行为进行严肃问责。
问题导向提升监管质效
随着金融监管总局机构改革的圆满收官,“四级垂管”监管架构已正式形成。在部署2025年的重点任务时,金融监管总局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升监管质效。娄飞鹏预计,今年将推进商业银行法、保险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工作,以弥补监管制度短板,强化金融监管制度建设。
金融监管总局还要求持续提升监管能力,加强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实施差异化监管策略。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建议,应根据金融机构的定位、规模和业务特点,按照资产规模等标准对金融机构进行分类,并匹配相应的监管要求和实施方案,以提高监管制度的针对性和匹配性。同时,既要加强对大型金融机构的监管,确保其发挥“压舱石”作用,又要适当降低中小金融机构的合规成本,引导其更好地服务于小微企业和乡村振兴等领域。
强化金融消费者保护
对于2025年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金融监管总局提出,要更好地履行统筹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梁斯认为,近年来我国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进步,包括监管架构与机制的优化、法律法规的完善、处罚力度的增强以及教育宣传形式的多样化等。
针对未来的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梁斯建议持续强化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同时,开展多样化、针对性强的金融教育活动,提高消费者的金融素养和风险意识;此外,还应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加强对金融机构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监管力度,防止信息泄露;并完善投诉处理机制,优化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流程,提高处理效率和消费者满意度。
(图片及内容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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