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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及国家医保局联合发布通知,提出多项措施提升失业保险经办服务质效,包括提高审核效率、优化工作流程、强化生活保障等,旨在确保民生底线得到切实保障,并严肃查处骗取套取失业保险待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基金风险防控。

中新网1月15日电 据人社部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及国家医保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失业保险经办服务质效的通知》。该通知旨在进一步优化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流程,确保民生底线得到切实保障。

通知围绕提升失业保险经办服务质效,提出了多项具体措施。首先,要求经办机构提高审核效率,持续推进失业保险金申请‘提速办’,确保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对审核不通过的情况及时准确说明原因及处置方式,允许失业人员再次申请,符合条件的将予以发放。其次,优化工作流程,依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按照便民、合规原则,指导经办机构优化内部经办流程,推进失业保险金申请与失业登记集成办理,减少群众跑腿次数,实现数据多跑路。再次,强化生活保障,要求各地加强大龄失业人员保障,做好政策衔接,明确经本人申请后,可续发失业保险金至原法定退休年龄,保留原有续发待遇。同时,明确代缴方式,对于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无法统一代缴的,允许经本人申请向其支付自行缴纳的费用,切实保障其医保权益。此外,通知还提出妥善处理争议,对于用人单位认定停保原因为本人意愿主动离职造成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审核不通过的情况,失业人员提出申请并能证明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经办机构应据实重新核实认定,符合条件的予以发放。最后,畅通申诉渠道,要求各级经办机构建立‘接诉即办’机制,鼓励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或岗位,以持续提升服务效能。

此外,通知还强调了严肃查处骗取套取失业保险待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加强基金风险防控,切实维护好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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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