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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技能强企工作的指导意见》,旨在激活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主体作用,促进职工技能提升、技能增收、企业增效,提出支持企业打造技能生态链、推行新型学徒制培训、提高企业技能人才待遇等措施。

人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于15日联合发布了《关于推动技能强企工作的指导意见》,旨在全面激活并强化各类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主体作用,进一步推动职工技能提升、技能增收以及企业增效的良性循环。

面对当前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新形势,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负责人指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这对企业人才队伍素质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为此,该指导意见联合相关部门,围绕如何激发企业技能人才培养的积极性和职工技能成才的主动性,明确了九项重点任务,并从四大方面入手,全方位支持企业加强技能人才培养。

在激发企业积极性方面,意见特别强调了支持企业主导构建产业、教学、评价三者衔接融通的技能生态链。鼓励企业开办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并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实训基地以及产业学院,以形成技能人才培养的闭环体系。

在支持企业培养与评价方面,意见明确倡导企业采用新型学徒制培训和“岗位需求+技能培训+就业服务”的显性化项目化培训模式,以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同时,支持企业数字人才的培育,并赋予企业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的权利,允许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为提高企业技能人才的待遇,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其中包括指导企业将职业技能等级作为工资分配的重要考量因素,确保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以及急需紧缺的技能人才倾斜。此外,政府特殊津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荣誉评选也将向企业一线高技能人才倾斜。

在组织保障方面,意见要求通过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产业引导基金以及职工个人付费等多种渠道,确保技能人才培养的资金投入。

此次指导意见的发布,标志着我国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文章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