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 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旨在推动数据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明确了七大主要任务,包括明晰企业数据流通安全规则、加强公共数据流通安全管理等。

国家多部委联合发布《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实施方案》

发改数据〔2025〕18号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以及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 更好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实施方案》。该方案旨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数据的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方案强调,数据流通安全治理规则是数据基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建立健全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机制,提升数据安全治理能力,促进数据要素的合规高效流通利用,相关部门提出了一系列意见。其中包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将安全贯穿于数据供给、流通、使用的全过程;落实国家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明晰数据流通中的安全治理规则,并加强数据流通安全技术的应用和产业培育;完善权益保护和责任界定机制,提升安全治理能力,防范数据滥用风险,以成本最小化实现安全最优化。

该方案还明确了七大主要任务,包括明晰企业数据流通安全规则、加强公共数据流通安全管理、强化个人数据流通保障、完善数据流通安全责任界定机制、加强数据流通安全技术应用、丰富数据流通安全服务供给以及防范数据滥用风险等。其中,鼓励企事业单位设立首席数据官,加强数据治理和数据开发利用,并探索建立数据接收方数据安全管理风险评估制度,确保数据在安全前提下有序共享。同时,方案还强调,对于个人数据流通,应当依法依规取得个人同意或经过匿名化处理,并鼓励采用国家网络身份认证公共服务等多种方式,强化个人信息保护。

此外,方案还提出,到2027年底,将基本构建起规则明晰、产业繁荣、多方协同的数据流通安全治理体系,数据合规高效流通机制将更加完善,治理效能显著提升,为繁荣数据市场、释放数据价值提供坚强保障。

此次方案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在数据流通安全治理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将为推动我国数据要素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文章来源:国家发改委,图片链接及相关HTML代码保持不变)